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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發布《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
4月27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等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
根據《征求意見稿》,《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編制目的共有三點:一是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內涵和外延,解決人們對全過程工程咨詢認識不一、理解各異的現實問題。二是引領行業發展,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范圍和內容,引領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工程咨詢類企業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增強國際競爭力。三是指導咨詢實踐,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程序、方法及成果,指導工程咨詢類企業為委托方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據悉,意見征求截止于2020年5月26日,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可以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意見征求”專欄,進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欄目,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建議。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住建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將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重點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亂象,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
通知要求,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應進行消防、抗震、節能等專項論證和嚴格審查,通過后上報住建部、發改委復核。同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確需建設的,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筑方案審查,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通知還指出,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內蒙古:地質勘查項目招投標工作實現全流程電子化
4月28日,內蒙古土地使用權與礦業權出讓交易中心使用自行開發的內蒙古自然資源交易系統,順利完成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2020年度地質勘查項目招標工作,實現了“全流程電子化,不見面開標”。
本次招投標活動依托信息化建設成果,交易過程從公告發布、上傳電子標書、系統網上唱標、專家在線電子評標、到系統自動匯總評標結果及自動打印評標報告,完全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招標非煤固體礦產類、能源類、水文類、綜合研究類四類共56個項目,招標額1.71億元。
本次招投標活動在創新工作方式,優化服務流程上取得了提高,一是實現“不見面”開標,投標人通過網上交易系統參加在線開標,實現人員零聚集的同時保證了開標的公開、公平、公正。二是將原來的紙制開標時間從4個小時縮短到20分鐘,極大地提升了服務效能。三是實現網上評標,評標專家通過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評標,評標時間平均減少30%,更加便捷和減少了浪費。
北京:提高綠色建筑獎勵標準 單項最高獎勵800萬元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市財政局印發的《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開始施行?!稌盒修k法》規定,綠色建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裝配式建筑每平方米可獲180元獎勵資金。
據了解,為持續加強綠色建筑獎勵政策的積極引導作用,鼓勵建設和開發單位建造更高標準更高品質的綠色建筑,考慮到標準的提升和項目建設成本投入的增加,北京市級財政在2014年綠色建筑獎勵標準上適當予以提高,對滿足北京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或國家《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綠色醫院建筑評價標準》等專項標準并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
《暫行辦法》對綠色生態示范區也給予了相應的財政鼓勵,綠色生態示范區獎勵資金總額為300萬元。滿足條件的綠色生態示范區經評審通過后,給予獎勵資金200萬元;項目開工或改造更新規模達到50%后,并通過規劃建設績效評價,再給予獎勵資金10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示范區綠色生態規劃建設、改造更新和環境提升,包括規劃編制、設計咨詢、運營管理、績效評價、數據采集等。
同時,《暫行辦法》將申報綠色生態示范區(功能區類)的規劃范圍由原來的“原則上3平方公里以上”調整到“應原則上1平方公里以上”。對授予“北京市綠色生態示范區”稱號的園區或住區,頒發證書及獎牌(有效期3年),首次獎勵資金由300萬元調整為200萬元,獲評稱號3年內且通過規劃建設績效評價后頒發獎牌(永久有效),再給予獎勵資金由20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
遼寧:將推進“智慧工地”建設
近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對外發布,提出積極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建設單位凡要求承包企業提供履約擔保的,必須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等要求。
在推進數字建造新技術應用方面,《意見》提出,遼寧將推進運用5G等信息化技術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控制,并積極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實現信息技術與現場管理深度融合。
在深化建筑業招投標制度改革方面,遼寧將實施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全省還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推進綠色建造方式,對被評定為省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的建筑業企業,在類似項目招標時設置加分條件,市縣政府還將制定相應的獎勵政策。
《意見》還提出,遼寧將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對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且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分賬制和銀行按月代發工資制管理的企業,適當降低其保證金繳存比例。同時,將建立雙向擔保制度,建設單位凡要求承包企業提供履約擔保的,必須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將實行“容缺受理”
今后,除即辦件和上報件以外,蘭州市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綜合窗口受理的各類項目將實行“容缺受理”。近日,蘭州市政府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容缺受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蘭州市將穩妥逐步推行“容缺受理”,優化項目審批服務,最大限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工程建設項目開復工,盡快形成有效投資。
《意見》表明,蘭州市將按照“小步快跑,步步見效”的方式,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分批公布“容缺受理”事項,穩妥開展“容缺受理”工作,力爭“成熟一批、實施一批”。
市級擬“容缺受理”事項經實施部門充分論證,由市政務服務部門牽頭公布后,即可在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審批流程中固化處理,標注可容缺事項及要件,在審批管理系統容缺事項列表中增加《容缺受理承諾書》(包含補齊補正節點、逾期后果等內容),并同步修改申報要件“一張表單”、事項實施清單、辦理流程,具體審批負責人員按設定的流程操作即可,形成制度性免責。
各區縣、開發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容缺受理”事項,由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論證公布。
項目單位按“要件清單”提交項目要件資料后,由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綜合受理窗口收件,分發各責任部門按“容缺受理”程序組織并聯辦理。
責編:小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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