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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工作于近日開展。
據了解,天津市財政局明確本次檢查的范圍為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2017年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財政性資金應采盡采、采購計劃備案、采購方式選擇、采購政策功能落實(特別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執行情況)、采購信息公開、采購合同管理、履約驗收和質疑答復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等。市級預算單位檢查工作由該市財政部門牽頭組織。檢查工作分為全面自查、重點抽查、匯總處理三個階段。檢查時間從2018年7月中旬開始,11月中旬結束。其中,7月15日至8月15日為全面自查階段。市級主管預算單位要按照要求做好本系統監督檢查的部署工作。市級各預算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對2017年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情況進行自查,填寫《2018年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自查統計表》,存在問題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市級主管預算單位在做好本部門自查工作的同時,要認真做好所屬預算單位的自查匯總工作,填寫《2018年天津市市級主管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自查匯總表》,對本系統自查工作情況進行歸納分析,撰寫自查報告,于8月15日前將統計表、匯總表和自查工作報告報送市財政部門。8月16日至10月31日為重點抽查階段。市財政部門將成立專項檢查組,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抽取一定數量的市級預算單位實施重點檢查。檢查組將根據檢查工作底稿,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被檢查單位溝通確認,形成檢查工作報告,提出處理處罰建議。11月1日至11月15日為匯總處理階段。市財政部門針對重點抽查階段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和梳理,對涉及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依法予以處理處罰,并按有關規定公開處理處罰結果。
天津市財政局稱,此次檢查旨在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制度的落實和執行,規范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活動,提高采購效益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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