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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是推動經濟發展、有效吸納就業的重要力量,中央高度重視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近年來陸續出臺系列支持舉措。深圳市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大膽創新、周密組織,于2016年底推出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改革,著力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為中小微企業發展注入源頭活水,取得良好成效。
一、找準痛點難點,精準制定改革方案
在政府采購中標企業中,眾多中小微企業普遍面臨資金周轉困難的瓶頸,突出體現在:融資渠道窄,主要依賴國有商業銀行放貸,而銀行提供的信貸融資主要是抵押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中小微企業往往缺乏固定資產用于抵押、整體信用評價較低,導致銀行惜貸。融資成本高,部分擔保公司規定除收取貸款企業20%左右的保證金外,還要收取擔保金額在3%左右的擔保費。融資效率低,不少金融機構“利息高、審批慢”,令部分企業對融資貸款望而生畏。
深圳市財政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經過反復研究論證,于2016年底創新推出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改革,首次在全國范圍內將政府采購和供應鏈金融相結合,聚焦創新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普遍資信缺乏、抵押缺乏的融資“痛點”,化解金融機構不愿貸和不敢貸的融資“難點”,著力解決金融資金供給側與社會投資需求側不匹配、不平衡的問題。參與深圳市政府采購活動中標(成交)的供應商,憑借與政府采購單位簽訂的采購合同項下的預期回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源,向參與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的金融機構申請,金融機構以各自信貸政策為基礎提供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有關部門配合金融機構確認采購合同的真實性、有效性,并按采購合同的要求履行付款業務。
二、有效降低中小微企業成本,助力深圳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
拓寬融資渠道。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改革依托政府兼具信用等級最高的采購主體和交易量最大的采購平臺的雙重優勢,創新了企業信貸融資模式,同時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對創新型企業額外提供專屬優惠,融資審查時放寬審核條件和標準,融資額度原則上可提高到合同金額的100%。
降低融資成本。金融機構給予政府采購訂單融資企業的平均貸款利率約6%,比商業銀行正常放貸利率降低至少4個百分點,貸款利息成本下降40%以上。
提高融資效率。對申報材料齊全完備的企業,金融機構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在確認合同備案完成,且法律文書等所有放款資料完備的情況下,原則上2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效率大大提高,且無抵押,大部分銀行免擔保。
發揮政策合力。此項改革有效整合我市服務企業的若干政策,如《深圳市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8號),涉及市區兩級政府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創新企業扶持、信用再擔保等多方面,配套資金規模達40億元以上,充分發揮各項扶持政策的疊加效應和綜合配套效益。
三、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支持實體經濟
在改革的推動下,金融機構紛紛轉變注重抵押擔保的傳統信貸理念,積極開展訂單融資業務,一方面實現金融資源優化配置,有效支持實體經濟和創新型企業,另一方面也促進了金融業自身創新高質量發展,實現多方共贏。2017年,深圳市政府采購訂單融資簽約金額突破10億元,惠及中標企業120家,98%以上為本地中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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