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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財政廳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管理的通知》,重點對協議供貨目錄和采購金額限制、協議供貨入圍方式和期限、市場調查和采購手續等方面作出規范要求,以推進實現政府采購“物有所值”的價值目標。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在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選擇確定本級協議供貨目錄。省級協議供貨目錄為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空調。協議供貨采購金額限制須在同級政府采購限額范圍以內。
關于入圍方式和期限,《通知》要求協議供貨入圍的供應商及產品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確定,招標文件將投標價格作為重要評審因素,且價格分值占總分值比重的30%以上;同品種規格產品入圍2至3個品牌,并在同級政府采購網站公布,以供采購人選擇;成交價由采購人與供貨商協商確定,但成交價不得超中標價。協議供貨入圍采購將由集中采購機構代理,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與入圍供應商簽訂協議供貨協議書。財政部門可將通過批量集中采購(公開招標)的、且經供應商同意并承諾成交價不超批量集中采購中標價格5%的產品納入同級協議供貨范圍。協議供貨期限為半年或一年,超期作廢。
《通知》還規定采購人擬采購協議供貨目錄內且限額以下的產品,在同級財政部門的同品種規格批量集中采購需求征集期的,應當參加批量集中采購;批量集中采購需求征集期之外的,應當本著價格低、質量優、服務好的原則,在協議供貨、網上商城、市場三個渠道中選其一,并將未被選中的兩個渠道的市場調查價格、質量、服務等情況進行說明或截圖,以此作為內部控制決策和撥款依據之一。選擇協議供貨和市場渠道的,可通過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辦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手續;選擇網上商城渠道的,可通過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辦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手續。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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