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部署,按照城市品質提升的總體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關于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試點的函》,經協商一致,決定在長春、武漢、成都、廈門、青島、深圳、無錫、株洲、如皋9個城市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試點。試點工作自2019年6月開始,時間1年。
試點以“安全、美觀”為目標,以解決城市戶外廣告設施數量多、設置亂、品質低等突出問題為切入點,清除違法違規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建立長效管控機制,提高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水平,促進城市品質提升。通過工作試點,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在此基礎上研究出臺指導全國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試點城市要結合實際,選擇2~3條道路和1~2個區域開展試點,重點圍繞以下任務開展工作:
堅持規劃引領。試點城市要堅持“先規劃、后治理”的原則,依規劃清理整治、依規劃實施許可。依法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以下簡稱“廣告設置規劃”),明確總體布局、控制目標和廣告類型。廣告設置規劃要因地制宜,符合城市實際,突出人文內涵和地域風貌,有機融合歷史、文化、時代特征、民族特色等,避免“千城一面”。試點道路和區域要依據廣告設置規劃編制路段和區域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的詳細規劃(以下簡稱“詳細規劃”)。
完善政策措施。試點城市要抓緊推動出臺或完善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加強政策配套銜接,建立健全行政許可、技術規范、安全管理、風險防控、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優化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加強部門協同,增強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保障試點工作依法依規、穩妥有序推進。
開展整治提升。試點城市要全面摸清試點路段和區域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情況,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在廣泛征求權屬單位、居民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依據廣告設置規劃和詳細規劃制訂城市戶外廣告設施整治提升方案,明確分類處置辦法,清除一批、規范一批、提升一批。對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的、不符合廣告設置規劃和詳細規劃的、違反相關標準規范的、存在安全隱患的以及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城市戶外廣告設施,依法予以拆除。
建立長效機制。試點城市要建立健全城市戶外廣告設施長效管控機制,落實日常監管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堅決遏制違法新設城市戶外廣告設施,鞏固整治提升成果,促進管理常態化、長效化。強化社會信用管理,推動建立對失信責任主體的聯合懲戒機制,促進行業自律。有條件的試點城市可探索建立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信息平臺,提高管理效率。
試點城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將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編制試點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試點取得實效。試點城市要堅持疏堵結合,穩妥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杜絕簡單任性和違規執法,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此外,還要充分調動市民、商戶等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堅持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在編制廣告設置規劃和詳細規劃、制訂整治提升方案階段充分聽取并吸收群眾意見,工作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來源:中國建設報
責編: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