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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行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新政策時,對于未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天津市各市級預算單位可綜合考慮節能、節水、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及綠色供應鏈等因素,在采購需求中提出相關綠色采購要求,促進綠色產品推廣應用。
近日發布的《天津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委關于轉發財政部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作出上述規定,同時要求各相關部門充分認識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和執行新機制的重要意義,嚴格執行財政部等四部門相關要求及環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節能產品品目清單等配套文件的規定。
《通知》指出,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對于降低能耗、節約能源、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次財政部等四部門調整優化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機制,是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新機制以品目清單代替了產品清單的發布方式,避免企業重復認證,減輕企業負擔。全市各區、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新機制的內涵,增強執行政策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把相關政策要求落到實處。
《通知》明確,政府采購活動中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的認定依據為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應要求供應商在投標(或響應)文件中提供相關認證證書復印件,但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材料。需要進行認證證書查證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根據相關清單和公告,對應產品類別和認證機構進行查詢。市場監管總局建立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結果信息發布機制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通過法定信息發布平臺查詢相關信息。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于擬采購產品屬于強制采購品目清單范圍的,應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載明,并在評審標準中充分體現;屬于政府優先采購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文件中應明確給予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一定比例的評審加分或價格扣除。包含多項產品的復合類采購項目涉及評審加分的,采購文件中應明確根據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的投標(或響應)價格占項目總價格的比重確定加分分值。
《通知》還鼓勵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在根據相關品目清單執行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的同時,探索拓展綠色采購政策的新措施。對于已列入清單的產品類別,采購人可在采購需求中提出更高的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獲證產品給予優先待遇。對于未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采購人可綜合考慮節能、節水、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及綠色供應鏈等因素,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在采購需求中提出相關綠色采購要求,促進綠色產品推廣應用。此外,還應將采購需求中的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綠色采購要求與采購文件的具體評審標準相對應,拓展和細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的落實措施。
據了解,綠色供應鏈以綠色制造理論和供應鏈管理技術為基礎,涉及供應商、生產廠、銷售商和用戶,其目的是使產品從物料獲取、加工、包裝、倉儲、運輸、使用到報廢處理的整個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最小、資源效率最高。1996年,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制造研究協會首次提出綠色供應鏈的概念,隨后,其被各國企業廣泛運用于生產和經營中,而在我國,這一概念尚未得到普遍認可。業內人士認為,通過政府采購促使企業采納綠色供應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能夠有效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的應用。最近幾年,天津市積極探索綠色供應鏈管理,已從單純關注終端產品的節能環保,逐步深化到對產品的需求、產品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的關注。該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次轉發財政部等四部門通知時,將綠色供應鏈增列為采購人予以考慮的因素,也是為了發揮采購人的主觀能動性,探索在采購需求中嵌入綠色供應鏈等考量因素,進一步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發揮政府綠色采購的引導示范作用。實踐中,綠色供應鏈標準制定和產品認證核證工作還不成熟,是制約綠色供應鏈產品采購的兩大難點,而這需要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推動。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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