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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四川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該省財政廳日前印發《關于開展省級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試點范圍、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和渠道以及試點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除定點采購、網上競價和商場直購等小額零星采購項目外,2020年6月1日起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實施采購的省級政府采購項目,應按通知規定公開采購意向。
對于采購意向公開內容,《通知》要求按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一是采購項目名稱;二是采購預算金額;三是采購需求概況,包括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四是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數量;五是項目擬實施采購月份;六是對供應商的基本要求:包括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響應)等。
此外,為了便于供應商提前做好參與采購活動的準備,《通知》對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提出進一步要求,采購意向公開內容應當盡可能清晰完整。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各單位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行時間以采購單位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對于公開方式和渠道,《通知》明確,省級單位在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時,同步錄入采購意向公開內容,完成采購計劃備案后10個工作日內,導出采購意向公開文本,推送至四川政府采購網的“采購意向”欄,公開發布。有條件的單位可在單位門戶網站同步公開。采購意向公開后,即可申請實施采購。
《通知》要求省級單位認真落實本單位采購意向公開的主體責任,加強采購活動的計劃性,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全面公開采購意向。主管預算單位應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及時安排部署,強化對所屬預算單位督促和指導,確保所屬預算單位嚴格按照規定公開采購意向,做到不遺漏、不延誤。
責編:小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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