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今日上午,在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改革新聞發布會上,重慶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羅藺介紹道,本次改革涉及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資產交易,重點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進行了嚴格規范。改革的主要精神體現在1個總體意見和13個配套管理辦法中。
其中,1個總體意見是指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對重慶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進行了整體謀劃、系統設計、路徑安排,明確了改革思路、改革目標、改革要求、改革重點任務等。
它們包括:《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監督管理等全過程、全鏈條作出規范;
《重慶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采購當事人、采購程序、采購合同、采購檔案、質疑投訴、信息公告及其監督管理等作出明確的規范;
《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前期環節、交易過程、后期環節、監督管理等作出全過程規范;
《重慶市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企業產權轉讓、企業增資、企業資產轉讓、企業資產出租及其監督管理等作出明確規范;
《重慶市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招標代理市場混亂、從業人員缺乏職業操守等問題;
《重慶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評標專家專業性不夠、不盡責履職和評標不公等突出問題;
《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評標方法暫行辦法》,重在解決評標方法不優、圍標串標等問題突出的問題;
《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綠色通道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邀請招標和不招標項目的違規發包問題;
《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信用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招標投標當事人不誠實守信、信用信息共享不暢等突出問題;
《重慶市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限額以下工程項目的“微腐敗”等突出問題;
《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工程建設中的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突出問題;
《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法人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項目法人責任制不落實等突出問題;
《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合同變更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解決政府投資項目擅自變更等突出問題。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