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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失信行為,會采取十分嚴厲的懲戒措施,在一定時限內實施行業和市場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場。”相關部門負責人在近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笆糯鷥r過低、懲罰過輕、傳播少是目前失信問題高發、頻發、復發的重要原因?!痹撠撠熑苏f。 據該負責人介紹,要以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城市運行安全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領域為重點,對造成重大損失的失信主體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在一定期限內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直至永遠逐出市場。“具體辦法正在組織制定當中?!?意見“對癥下藥”“靶向治理”。一是讓失信者付出失信記錄廣泛共享因而有可能處處受限的成本;二是讓失信者付出依法依規公示失信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市場監督、輿論監督的成本;三是讓涉及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失信者付出被列入“黑名單”,承受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的成本;四是讓涉及極其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或與國計民生安全攸關領域的失信者付出在一定期限內甚至永遠被實施行業禁入、逐出市場的成本;五是讓失信行為的責任主體、責任人付出依法依規被問責的成本。 我國將依法依規建立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形成行政性、市場性和行業性等懲戒措施多管齊下、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失信聯合懲戒大格局,包括依法依規限制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股票發行、招標投標、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享受稅收優惠等行政性懲戒措施,限制獲得授信、乘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等市場性懲戒措施以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行業性懲戒措施。 來源:中國建設新聞網 責編:小楠
完善轉讓規則、保障交易自由、放寬抵押限制、支持民營經濟,隨著首個專門規范土地二級市場建設的文件印發,我國土地二級市場將開始全面激活,有力激發要素市場活力。 相關部門負責人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經中央同意,2017年以來,在全國34個市縣開展了為期兩年的試點工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2019年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于近日印發。這對促進一二級土地市場協調發展、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以政府供應為主的土地一級市場取得長足發展,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體系,而以市場主體之間轉讓、出租、抵押為主的土地二級市場發展相對滯后。作為我國土地二級市場的頂層設計,《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加快建立產權明晰、市場定價、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二級市場,使市場規則健全完善,交易平臺全面形成,服務和監管落實到位,市場秩序更加規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土地資源配置效率顯著提高,形成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規范有序、資源利用集約高效的現代土地市場體系,為加快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意見》要求,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完善交易規則,維護市場秩序。堅持平等、全面、依法保護產權。充分尊重權利人意愿,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提高服務效能,強化服務意識,優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提升土地市場領域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政府在土地二級市場中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制定交易規則,保障公平競爭,加強服務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為此,《意見》重點明確不同權能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必要條件,提出了完善土地二級市場的主要任務。一是完善轉讓規則,促進要素流通。明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形式,明晰不同權能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必要條件,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轉讓政策,實施差別化的稅費政策。二是完善出租管理,提高服務水平。規范以有償方式或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管理,簡化審批程序,營造良好的出租環境。三是完善抵押機制,保障合法權益。明確不同權能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規定自然人、企業均可作為抵押權人。探索養老、教育等社會領域企業以有償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設施等財產進行抵押融資。四是創新運行模式,規范市場秩序。在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現有的土地交易機構或平臺基礎上搭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臺,規范交易流程,加強信息互通共享。五是健全服務體系,加強監測監管。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培育和規范社會中介組織,加強對土地市場的整體調控,完善信用體系,全面規范市場運行。 《意見》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舉措和要求落實到位。此外,已依法入市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來源:中國建設新聞網 責編:小楠
一、強化采購預算編制和執行。一是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簡化政府采購流程,落實采購單位主體責任,出臺了《青原區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二是優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制定切實可行的采購計劃,從采購預算、采購計劃和付款三個環節入手,把住“無預算、超預算不采購”的關鍵點。三是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實行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通報制度,在單位政府采購內控制度管理、合同錄入、資金支付等環節,落實相關記錄,全程留痕,并建立長效機制,堵絕不正當政府采購行為的發生。 二、強化政府采購監督檢查。一是規范投訴檢舉處理。及時處理采購投訴檢舉事項,依法主動與采購當事人溝通查找問題癥結,保護采購人正當權益,維護政府采購秩序。二是強化代理機構監督檢查。以財務大檢查為契機,建立完善常態化的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對采購代理機構項目代理采取集中聯查,分級核查的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對不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的依法嚴肅處理。 三、強化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一是強化信息公開責任。明確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主體責任,對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二是統一信息公開格式。明確信息發布的內容及格式標準,確保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三是強化信息公開結果運用。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考核監督,并列入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考核。四是強化信息公開時效。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有明確時限規定的,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嚴格按法定時限公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7月16日,沙特內閣批準政府招標和采購新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沙財政大臣穆罕默德·杰達安表示,辦法將提高開發性項目支出效率、規范公平誠信競爭、維護公共資金安全、優化財政資源配置管理、最終實現收支平衡,意義重大。 一、優化管理體系 新規采納各方觀點幾經易稿,專家對比發達國家類似制度,從不同方面對現行規定研究完善。 招標采購流程規范。通過一站式服務網站“Etimad”進行招投標,該平臺具最高隱私和安全級別,保證招標和采購程序透明。招標采購模式多元,包括在線逆向拍賣或招標等,關注關于工業沙特化、知識產權轉移等要素。 主管部門作用關鍵。在項目發標前,為簽署商業框架協議,將統籌協調各部門,審核項目可研報告,實行政府部門相關標準,起草合同及采購文件,設計培訓計劃,參與評標委員會評審等。 合同方利益受到保護。新規明確,若原材料價格、關稅或稅收上漲,可調整合同報價及賠償;執行合同期間,若承包商面臨物料困難等無法預期情況,政府相關部門有權直接向承包商及分包商支付款項。 二、優先國內企業 新規將促沙實現國內經濟目標,增強國家工業實力,增加就業。在不違反競爭規則前提下,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體現新型管理理念。辦法針對優先國內企業,增加部分條款: 1、對于10萬里亞爾(約合2.7萬美元)以內的招投標和采購項目,沙國內中小企業將獲優先權,且免除初始保證金。 2、國家占資51%以上的企業可免除最終擔保金。 三、穩定市場秩序 提高效率。為實現機會平等,評估承包商業績水平、提高招投標和采購質量、確定政府實際需求,保證財政支出效率最大化。 質量優先。技術標、商務標分別提交投標材料,規定招標文件必須明確開標、評標、授標的流程標準,并根據總價和技術等級等因素評估報價(例如優先本地企業和中小企業),遵循優質重于低價的原則。 公平競爭。為防止個人利益影響招投標,實現公平競爭,制訂適用于辦法的利益沖突監管規定,制訂針對辦法實施者的行為和道德規范。價值2000萬里亞爾(約合533.3萬美元)的項目必須進行資格預審,若預審和授標間隔超過一年,允許競標者資格延續。為保證承包商在技術、財務和管理上的履約能力,未完成資格預審的項目應重新進行資格預審,需符合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資格文件中規定的標準。 績效評估。合同完成后,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履約方進行績效評估。已實施項目的履約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參與政府招投標的資格標準。引入“價值工程”理念,根據業績簽訂合同,保證項目高效實施、高質量完成。 爭議仲裁。引入新的規則機制,可在競標和履約各階段進行投訴或申訴,并依此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糾紛。與舊辦法不同,在中標通知書下發5個工作日內,每位競標者可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申訴。 違規必罰。若違反當地法規、中小企業管理局及金融市場規定,可對承包商處以罰款。若項目違約或拖期,罰款將從10%提高到20%,經財政大臣同意還可視情提高。 來源:招標網 責編:小楠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指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即要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建立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改進政府采購代理和評審機制……此次深改,中央把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放在改革的首位,而且對提出的改革目標也非常明確,核心就是兩個字:清晰。 何為采購人的主體責任 對采購人的主體責任,《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正廉潔,誠實守信,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厲行節約,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筆者認為,在規定的這些主體責任中,其核心是“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除因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外,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也就是說,“完整、明確”是對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的總體要求。而對“完整、明確”具體要求的規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十一條又作了明確規定:“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包括以下內容: (一)采購標的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以及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二)采購標的需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缺乏制度管理體系成突出問題 我國大多數采購人,將確定采購需求分三大部門管理,即需求預算部門、需求使用部門、需求采購部門。具體分工:預算部門負責審批預算,使用部門負責上報計劃,采購部門負責招標采購。 目前,由這三大部門共同確定采購需求,最突出的問題是缺乏部門之間綜合、協調、科學的制度管理體系。預算部門往往從內部控制規范要求,從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要求,來編制采購預算。 使用部門常常重經驗,輕調查,設置采購需求參數不是建立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基礎上,而是從自身的專業角度來考慮,或者干脆請潛在供應商代勞,提報了事。 采購部門收到上報的需求后,對其中隱含的一些問題,如參數設置過于簡單或復雜或嚴苛寬泛,貨物缺乏執行標準或標準不統一,專業術語表述不夠嚴謹、規范等,又無法從專業角度,對其進行合理判斷,最后只能照單全收,或全權委托給代理機構編制發布。 在確定采購需求工作中,存在分頭管理,缺乏相互溝通、科學合理的采購需求制度管理體系。 “對癥下藥”做好采購需求制度化管理 要改變目前的現狀,除了找問題,更要找差距。其中一些發達國家的好經驗、好做法,也值得學習和借鑒。其中,美國的采購官制度或許對我國政府采購領域有所啟發,比如說確定采購需求的制度管理方面。 政府采購在美國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美國沒有專門的政府采購法,聯邦政府將散見于約500部法律中的有關政府采購規定,加以綜合和細化,形成了《聯邦采購條例》(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FAR”),作為政府采購的基礎性法律文件。 FAR非常重視采購需求的制定,對采購計劃、需求來源、市場調查、需求描述等都做了詳細明確的規定。其中對于通用類的產品和服務,還分門別類制定了性能指標、技術標準、驗收辦法等;對于專用或需求不明確的產品或服務,明確采購人有責任和義務根據本行業、本單位的特點及產品的不同用途,提出個性化的明確而詳盡的采購需求及驗收方案,防止傾向性。 實行專業的采購官制度是美國政府確定采購需求的制度化管理一大特色。首先,采購官不僅要以市場調查的方式來確定各種需求,而且對于非通用類的貨物或服務,在確定需求以前,還要求各潛在投標人提供解決方案、標準或相關文件,作為確定采購需求時改進的依據,同時,還必須考慮社會經濟政策方面的要求。 其次,要求采購官應當從功能、性能、基本物理特性等方面,詳細具體描述需求,鼓勵采購官采購標準化的通用產品,并且要求盡可能的鼓勵競爭。 相比之下,我國2013年開始施行的招標師資格注冊執業管理制度,于2016年被取消??梢哉f,目前我國沒有專業的政府采購職業資質認定,政府各部門也沒有形成職業化的政府采購隊伍,采購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業能力明顯不足,這些都成了下一步健全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的改革障礙。 三點建議促進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 一是強化確定采購需求的主體責任。如前所述,目前我國采購人確定采購需求的工作,一般被分成為三大塊,即預算、需求、采購,形成了分頭管理、各自為政的局面,這樣對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非常不利。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將“分頭管理、各自為政”,改變為“分工協作、主體負責”,明確采購部門為確定采購需求的主體責任,預算部門和使用部門分工協作,使得采購部門在確定采購需求工作中,能夠主動做到相互溝通,相互協同,相互配合,從而確保主體責任履行到位。 二是健全確定采購需求的制度管理體系。采購人內部要健全確定采購需求制度管理體系,其中對采購計劃、需求來源、市場調查、需求描述等工作要進行制度化管理。 此外,要明確采購部門有責任和義務,在確定采購需求時,應當通過市場調查的方式來確定各種需求,而且在特殊情況下,在確定采購需求以前,還應當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解決方案、標準或相關文件,作為確定采購需求時改進的依據。 最后,在鼓勵競爭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國家政府采購相關政策的落實。 三是提高確定采購需求的職業化水平。建議借鑒美國采購官制度,逐步提高采購部門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對確定采購需求的具體從業人員,加強執業技能的教育培訓,重建采購從業人員的職業資質制度管理,最終實現具有中國特色的,具有職業準入或認證的采購官制度體系。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減環節、減時限、減成本”和“增強公開透明度和擴大市場開放度”的原則,提出了系列改革措施。 背景:優化招投標 提升城市投資吸引力 2018年8月,我國初步構建了中國特色、國際可比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從衡量企業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資吸引力、體現城市高質量發展水平三個維度構建。 此次“放管服”改革的主角——“招投標”就是體現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反映城市投資吸引力的重要指標之一。 通過信息化手段,在推進“互聯網+”招標采購、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行為、減輕企業負擔、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訴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改革舉措,提高招標投標活動的便利度、透明度,減少招標投標活動的社會成本,可以有力提升企業獲得感,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內容:減輕企業負擔 過程更加透明 一、“互聯網+”招標采購 率先實現全流程電子化 建立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體系,加快建成以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信息系統為核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體系,完成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全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招標投標信息的公開、透明、共享。 進一步完善招投標電子交易系統,逐步實現相關政策法規查詢、公告公示信息公開、在線獲取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在線投標、專家抽取、電子開標、電子評標、在線視音頻監管、合同簽訂等全過程留痕,做到市、區各行業、領域招投標項目全覆蓋。 通過不斷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和招投標電子交易系統,本市將在全國率先實現工程建設招投標的全行業領域、全區域、全流程電子化。 二、簡化辦事流程 方便企業招投標 簡化入場登記和公告公示信息發布。市各公共資源交易分平臺要提供網上辦理入場登記服務,不得強制要求現場辦理入場登記(涉密工程項目按照保密要求可以現場辦理入場登記)。 取消現場投標報名,推進電子投標。在規范格式范本的基礎上實現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文件的電子化,符合投標條件的企業均可以在線免費下載,相關電子文件加密流轉。 依法規范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內容。取消社會投資項目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審核備案,市、區各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可以通過隨機抽查方式進行監管。 簡化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進一步壓縮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時限,凡是能夠網上辦理的,不得要求現場辦理;凡是能夠在線獲取的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資料信息,原則上不再要求市場主體以紙質方式重復提供,實現網上受理即時辦結、現場受理當天辦結。 依法規范投標和履約擔保管理。簡化企業辦理投標和履約擔保手續,建設保證金管理系統,推廣使用電子保函實現在線投標保證和履約保證功能,進一步減少企業資金成本和資金占用。 創新專家抽取方式。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可以通過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信息系統或者各交易系統在線提交專家抽取申請,逐步取消現場受理專家抽取申請。 推進遠程異地評標。根據需要設置遠程異地評標席位,通過場地資源、專家資源共享和系統協同,加快實現遠程異地評標,推進傳統線下交易向線上電子化交易的過渡。 提供網上報名、招標公告公示信息自助發布、專家抽取等高效便捷的服務,大幅減少了現場報名、招投標書面情況報告等環節的時限,提高招投標效率,方便市內外企業投標。 同時,規范投標和履約保證金管理,進一步減少企業資金成本和資金占用,減輕企業負擔,方便企業投標,促進招投標市場行為依法合規。 三、投訴處理全程留痕 一地受罰處處受制 建立完善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平臺。依托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系統提供的監管功能和監督通道,市、區各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充分發揮“互聯網+監管”優勢,對招投標活動實施全流程在線監管。 建立完善投訴快速處理機制。公開受理招標投標活動違法投訴舉報的聯系方式,完善投訴快速處理機制,投訴處理全過程留痕。 建立完善招投標違法聯合信用懲戒機制。大力推進動態監督和大數據監管,形成企業違法違規的警示和預警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信用監管,真正實現招投標違法當事人“一地受罰、處處受制”。 “簡化”“取消”“創新”,這些關鍵詞的落腳點都是企業。 這次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措施落實后,有利于進一步推動本市招投標市場公開透明、競爭有序,提高服務、管理質量和效能,讓企業輕裝上陣、快馬揚鞭。 來源:中國招投標協會 責編:小楠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于2016年11月發布,針對政府采購中前期采購需求的相關管理工作提出更加科學、規范化要求。但在執行過程中,政府采購一線工作人員仍然會發現認識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現象。 采購需求管理仍然薄弱 采購人如何才能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科學合理地編制采購需求,從而將自己的需求科學、合理、準確地通過文件公開傳達給潛在供應商呢?筆者認為目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強化權責不對等。《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采購人負責確定采購需求,這是從文件形式上確定采購人的權利。但在執行過程中,采購人因為對法律法規不熟悉、相關專業知識缺乏,故在確定采購需求方面無從下手,往往通過網上下載、供應商提供等方式匯集一套采購需求。甚至單一地把所有項目的采購需求交給代理機構完成。此外,采購人在執行采購需求時一味地強調自身需要,不落實政府采購各項政策。 二是制度不健全,監督不落實、不到位。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就明確了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責任和義務,強調了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明確了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的權利。但在執行過程中,會發現采購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完全不健全,甚至有些單位根本就沒有制度。比如,一個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就是財務室或者辦公室部分同事負責協助辦理。另外,監督部門工作重心不前移,前期不參與,讓合理合規的需求在法律體系外運行,待質疑投訴、舉報的時候才去查原因、擺問題、處理人。 三是重程序、輕結果,讓不合法變合法?!邦A公示+專家論證”是目前科學設置采購需求的有效辦法之一,在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運用方面,厲行節約,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方面有一定效果。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有不合理、不合規的現象存在。比如,采購人為了減輕責任,往往把不合法的采購需求直接交給代理機構去辦理,有些代理機構為拿到項目,聽之任之,不管是不是合法的需求都讓他變相合法化。 強化需求管理出實招 筆者認為以下方法是杜絕采購需求走過場的有效方法: 第一,建立一支高效率隊伍,落實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是確定采購需求的保障。采購人是政府采購行為的主體,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負總責。各采購人要在單位組建一支政治素質高,思想上過硬,業務素質強的隊伍。要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各項管理制度,確保政府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有效的監督是確定采購需求的必然保障。采購人要發揮單位內控制度作用,確定崗位風險防控點。對從事政府采購工作的人員加強思想教育和培訓,對項目監督要實行位置前移,把握好風險防控點,布好控,確??茖W、合理設置好采購需求。 第三,加大對專家論證的不合規查處力度?!皩<艺撟C”是目前需求論證中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筆者認為:首先是需求論證的專家,建議通過專家庫進行抽取,有效杜絕人為操作專家的可能;其次是專家論證,建議在全程監控和錄音中確定采購需求,避免腐敗現象發生,從源頭上杜絕;最后是加大查處力度,亮劍于需求論證中,讓專家潔身自好,讓評審專家依法履行論證職責。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河南省開封市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市直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市直單位應在8月1日前,明確本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在10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建設,報主管單位備案后嚴格執行。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市直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內部權力運行,嚴防廉政風險,控制法律風險,強化內部流程控制,促進政府采購提質增效?!锻ㄖ访鞔_了加強內控管理的要求、任務和保障措施。、 首先,《通知》提出,市直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全面管控與突出重點并舉、分工制衡與提升效能并重、權責對等與依法懲處并行”的基本原則,以“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為主線,通過制定制度、健全機制、完善措施、規范流程,形成依法合規、運轉高效、風險可控與問責嚴格的政府采購內部運轉和管控制度,做到約束機制健全、權力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監督問責到位,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 其次,《通知》明確了加強內控管理的主要任務。一是落實主體責任。開封各市直單位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內部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對采購需求、采購預算、信息公開、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環節的管理。主管單位應加強對所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運行的督促和指導;二是實施歸口管理。明確本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政府采購的執行管理和對外溝通協調。歸口管理部門應當牽頭建立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相關部門(崗位)間的溝通協調、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三是科學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和責任主體,細化各流程、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和執行標準。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崗位原則上應當分開設置。嚴格執行輪崗交流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購在崗監督、換崗審查和離崗責任追溯制度;四是完善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和內部會簽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對于涉及民生或社會影響較大的采購項目和采購預算編制、采購需求設置、采購代理機構選擇、采購方式變更、進口產品采購等重點環節,建立集體決策制度;五是加強內部審核;六是強化流程控制。具體包括:編制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的內部審查制度,制定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執行時間表和項目進度表,有序安排采購活動。落實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算份額等政府采購政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建立采購代理機構選擇制度,明確采購代理機構選擇標準和決策流程。依法確定代理采購的范圍、權限、期限和代理費用等事項,做到權責清晰、“一事一委托”;制定采購需求。建立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組織需求論證相分離的管理制度。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采購項目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既要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也要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確認采購文件。建立采購文件內部確認制度。做到及時向采購代理機構反饋信息;委派監督人員和采購人代表。建立委派監督人員對政府采購專家抽取、現場評審進行監督的制度和采購人代表委托制度;確定采購結果,建立采購結果內部確定制度;簽訂、公告及備案采購合同。建立針對不同類型政府采購合同的內部審核制度。建立合同公告及備案制度。明確辦結時限和涉密事項的保密要求;履約驗收。建立不同類型采購項目的履約驗收制度;健全檔案管理;建立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和進口產品采購的內部會商決策制度,需求制定與組織專家論證相分離的制度;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建立供應商詢問、質疑的處理答復制度;結果評價。采購人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對政府采購的資金節約、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專業化水平進行綜合、客觀評價,檢驗采購活動是否嚴格執行了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是否合理確定了采購需求,有無超標準采購、超出辦公需要采購等;七是明確時限要求;八是強化利益沖突管理。厘清利益沖突的主要對象、具體內容和表現形式,明確與社會代理機構、供應商等政府采購市場主體、評審專家交往的基本原則和界限,細化處理原則、處理方式和解決方案。 為了按照要求完成任務,《通知》提出了幾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加強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機制,做好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各項工作。將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建設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二是抓好貫徹落實。按照《通知》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抓緊梳理和評估本部門、本單位政府采購執行中存在的風險,明確標準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形成較為完備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市直單位應在2019年8月1日前,明確本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并由主管單位將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聯絡員信息準確填寫至河南省電子化政府采購系統。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報主管單位備案后嚴格執行;三是完善人員技術保障。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落實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措施。四是強化運行監督。加強內部審計對采購業務的常規和專項審計。主管單位應當將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工作。政府采購監督部門,將加大對采購人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處理。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責編: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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