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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印發《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進一步加大該市財政部門、采購人單位和代理機構深化改革力度,為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發揮積極作用。具體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清理妨礙政府采購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明確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禁止妨礙政府采購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重點清理和糾正九個方面問題。 二是加強政府采購執行管理。在優化采購活動辦事程序、細化采購活動執行要求、降低供應商交易成本、及時支付采購資金、完善對供應商的利益損害賠償和補償機制等五個方面加強政府采購執行管理。其中包括兩大亮點:一是取消投標保證金,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通過非現金方式,極大地降低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交易成本;二是縮短采購資金支付時間,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支付,方便供應商資金回籠。 三是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推進開標活動對外公開,在保證正常開標秩序的前提下,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員觀摩的開標活動;推進采購意向公開,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的采購項目,應就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必要時征求相關供應商和專家的意見。 四是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進一步推進采購項目電子化實施,鼓勵有條件的社會代理機構加快完善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的網上交易功能,實現政府采購網上全流程操作。積極推進全市集中采購訂單融資,逐步擴大覆蓋面、精簡手續,解決供應商融資難問題。 五是完善政府采購質疑投訴和行政裁決機制。暢通供應商質疑投訴渠道,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辦事指引”,包含處理流程圖、受理聯系信息和投訴書范本。明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財政部門提高政府采購質疑投訴的處理效率。財政部門要從自身做起,主動精簡辦案時限,屬于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起的投訴,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屬于供應商對采購過程或采購結果提起的投訴,案情簡單且不涉及調查取證、無需組織專家協助處理的,原則上應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昆明市財政局堅持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公共財政框架的要求,逐步建立制度完善、行為規范、公正透明、高效廉潔、服務優良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今年以來,昆明市財政局以政府采購信息化為契機,通過“四個強化”加大監管力度,確保政府采購項目高效有序開展。 一是以問題為導向,強化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昆明市財政局以問題為導向,逐步規范政府采購制度,健全市級政府采購政策,將制度建設落到實處。今年以來,先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市級政府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管理規定的通知》《關于市級機構改革期間有序推進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關于市級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目錄內小額零星貨物類項目實行批量集中采購的通知》等文件,從采購方式、采購形式及采購效率等方面,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簡化采購程序,降低行政成本、節約財政資金。 二是日常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強化監督管理工作。今年以來,昆明市財政局依法處理2個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事項,對10個政府采購項目開展監督檢查,對9個責任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同時,將監管情況按季度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抄送監察、審計部門,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是建立“采購專員”制度,強化采購主體責任。出臺《昆明市財政局關于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主體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從規范政府采購內控機制等6個方面,明確采購人的主體責任。建立“政府采購專員”制度,要求每個單位明確一名政府采購專員。目前,全市超過80%的單位明確了政府采購專員。 四是推動政策宣傳培訓,強化從業人員素質。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加大對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對采購單位采購專員、縣區財政部門政府采購負責人開展集中、專項等多層次多形式的政府采購培訓;主動到采購單位調研、宣講政策。通過持續的培訓教育,有效提高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 2019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購預算金額12.8億元,實際采購金額9.65億元,節約3.15億元,節約率為24.61%。其中,市本級采購預算金額9.95億元,實際采購金額7.02億元,節約金額2.93億元,節約率為29.45%。節約率大幅提高,最大程度地節約了財政資金,實現財政資金效益的最大化。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一是嚴把采購文件審查關。采購文件是整個政府采購的原始起點,從近年的法院裁判及財政部公告案例可見,采購文件中的歧視性和傾向性條款引發了諸多公平性的爭議。因此,臺州市局通過外購法律服務方式聘請了顧問律師,專職就政府采購文件按照“實質關聯性”“數量競爭性”等原則進行排查式審核,把控源頭上的法律風險,減少在采購文件中的不公平因素。 二是嚴把投訴處理程序關。新出臺的《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對于供應商的質疑及投訴處理程序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同時《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亦對部門行政處理的程序作了明確要求。我局建立并完善了內控制度,以明晰的采購投訴處理程序,并嚴格貫徹執行,從而維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采購投訴處理的權威性。 三是嚴把實體證據調查關。雖財政部門在處理采購投訴事項時,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方式,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在實體處理時對于相關證據材料的采集和固定。對于“證據充足”的要求需時刻置于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的各個環節,在業務處室及法律顧問的配合下,在取證調查環節充分利用現代錄音錄像工具,將每一個行政行為建立在充分有效的證據鏈條上。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中山市財政局小欖財政分局堅持以規范管理和優化服務作為政府采購工作重點,以構建公開、公平、公正、高效的政府采購環境為目標,緊跟政策變化,開創新時代政府采購工作新局面。 一、注重政策宣傳,緊跟政府采購新變化。針對政府采購新形勢新變化組織召開專題學習會議,將最新、最全、最細的政府采購政策及操作要求傳達到各采購單位,確保所有電子化采購項目能夠順利開展。結合政策文件的主要內容和操作要點,制訂了《2019年政府采購項目執行分類表》,將政府采購各種采購方式的操作規定、執行部門及付款方式等要求用最直觀的方式進行描述,減少了采購單位不斷重復查閱相關政策文件的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推進制度建設,規范政府采購新形式。結合小欖鎮實際工作制定出臺了《中山市公安局小欖分局政府采購項目工作規范(試行)》《小欖鎮鎮屬集體企業工程招標、物資和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系列政府采購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了政府采購行為,提高了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物資采購質量,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 三、強化日常監管,處理政府采購新問題。小欖財政分局始終堅持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采購項目的預算、資格條件、技術參數等內容做好審查。堅持政府采購“三必須”原則:社會代理機構制作的采購文件必須經過財政分局審核后才能掛網,每個采購項目財政分局必須派員到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開標、評標現場監督,項目付款前必須將項目檔案移交財政分局整理歸檔,嚴格日常監督管理,全面規范政府采購項目業務流程。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今年以來,湖南省東安縣財政局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優化機制建設為突破口,多措并舉全力推進政府采購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新形勢下政府采購工作日常運行機制。該縣財政局制定出臺了《東安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明確了新形勢下政府采購范圍及采購限額標準,規范了政府采購程序管理。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原則,認真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政府采購計劃備案工作,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做到依法采購,應采盡采。同時,進一步規范部門和單位申請、審核、批復、實施等采購行為,以政府采購精細化管理為主線,細化采購過程管理,嚴格資金審核管理,加強和改進政府采購績效評價管理。此外,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公開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打造陽光采購。 二是構建政府采購工作聯動運行機制。通過財政信息化手段構建項目從預算編制到采購實施再到資金支付的聯動運行機制,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監管和執行工作的實施意見》等制度,強化采購資金支付環節對于采購活動和采購預算的反向監督作用,實現“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國庫支付”三個主管部門的業務無縫對接,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主動接受多方監督。 三是強化政府采購監督常態化管理機制。創新代理機構監管機制,對社會代理機構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完善管理制度,形成較為完備的監督控制管理體系;強化政府采購內部流程控制,將內控管理貫穿于政府采購決策、執行和監督評價全過程,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加強對采購人的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及時妥善處理投訴、舉報案件。 四是建立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機制。嚴把政府采購需求論證關,進一步強化采購人采購需求論證主體責任,充分依托政府采購專家專業論證能力,提升采購需求的必要性、有效性,發揮財政資金綜合使用效益。落實結果導向,嚴把政府采購履約驗收關,監督采購人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相關規定,實現政府采購產品和服務質優價廉。 五是構建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協調縣紀檢、監察委、縣審計等監管部門、構建全面加強政府采購跟蹤問效和監督問責追責的聯合懲戒機制,確保政府采購工作廉潔高效、規范有序,助力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一是強化依法依規采購。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巴楚縣政府采購工作實施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政府采購范圍及采購限額標準,規范了政府采購程序管理。 二是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嚴格審批政府采購手續,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未備案的政府采購項目,不予支付采購預算資金;對分散采購項目加強指導、引導和檢查,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杜絕先自行采購后補程序的行為,杜絕人為規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三是強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在采購過程中邀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法院等部門全程監督,進一步提高了采購的透明度,強化采購人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意識,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 四是強化監督檢查責任。對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以及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失信行為的將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政府采購工作廉潔高效、規范有序。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我們的服務類采購能否只確定入圍供應商,待具體有需求時,再在入圍的供應商中確定最終的中標人”“現在我們的采購內容還確定不下來,能否先大致確定一下幾家供應商,到具體數量明確后,我們再從這幾家供應商中挑選合適的中標人”……《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后,不少從業人員提出了類似問題,廣東省也有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有類似疑問。廣東省財政廳近期在轉發38號文時,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為貫徹落實38號文,促進廣東省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日前廣東省財政廳在轉發38號文的同時就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并就38號文部署的5項措施進行對照落實。 細化清理范圍相應業務應具體到供應商 針對38號文第一大項第(二)小項的清理事項,廣東省財政廳在轉發38號文時明確,對于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法律咨詢等因服務時間、服務數量、采購總金額事先不確定等原因,已經通過入圍方式確定多家供應商,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除在入圍過程中已明確服務標準、定價原則、入圍后的選擇規則并已簽訂采購合同的采購項目可繼續執行之外,其他的采購項目應予以清理。 今后,對于此類政府采購項目,需在明確服務標準、定價原則、年度總預算等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擇優選擇具體供應商,遵循量價對等的原則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由一家供應商承擔的采購項目,可與其簽訂單價固定、數量不確定的采購合同;確需多家供應商共同承擔的,可根據業務性質、服務區域等要素,進行合理分包,但需將相應采購業務明確到具體供應商。 優化營商環境推出四項舉措 廣東省財政廳在轉發38號文時,還對規范備案政府采購計劃和合同、科學編制采購文件,明確采購文件領購要求、規范供應商質疑答復工作等四方面事項進行了明確。 例如,在采購文件領購方面,要求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潛在供應商擬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設置采購文件領購條件、要求潛在供應商提交資格性材料等方式限制或者拒絕潛在供應商領購采購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采購公告中規定的采購文件領購時限,向供應商提供采購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縮短采購文件的領購時間;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同時向供應商提供電子采購文件和紙質采購文件。電子采購文件應免費提供,紙質采購文件鼓勵免費提供。 在供應商的質疑答復方面,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完善質疑答復內部控制制度,實現政府采購質疑答復崗位和操作執行崗位相分離,進一步健全政府采購質疑答復機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在采購文件中載明供應商質疑函模板以及接收質疑的單位、聯系電話以及聯系地址等事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收到質疑函后應當辦理簽收手續。 廣東省財政廳還同時明確了供應商質疑存在四種情形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在簽收質疑函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回復并說明原因。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就質疑事項組織相關采購人、專業技術人員等對采購文件進行論證。供應商對評審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或者競爭性磋商小組協助答復質疑。 逐項對照抓落實今年啟用在線受理投訴 “圍繞38號文部署的五項工作,我們要求從機制體制上、采購活動環節等方面優化營商環境。38號文出臺后,我們向地市征求了意見,并赴部分省直單位做了調研,結合采購工作實際,逐項對照落實。”廣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該省具體落實情況。 一是關于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澳壳?,我省已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我廳出臺了《廣東省財政廳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規程》。”廣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說。 二是關于加強政府采購執行管理。為落實該項工作,廣東省財政廳在轉發38號文時,要求省各級財政部門、省級主管預算單位分別加強對各級采購人、下屬預算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力度,并納入下一步開展的全省代理機構監督檢查范圍。 三是關于加快推進電子化采購,廣東省正在抓緊開發建設政府采購交易系統,目前正在進行升級和測試檢驗。 四是關于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下一步,將委托第三方對廣東省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開展評估,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公開。 五是探索網上受理投訴途徑。根據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工作要求,廣東省與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進行對接,政府采購投訴納入政務服務事項中的行政裁決范圍,并納入省政務服務平臺開展網上受理工作。廣東省將于今年啟用在線受理政府采購投訴工作。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此條款中的“重大變故”是什么意思,法律并沒有作出具體的解釋,以致在政府采購實踐中,如何理解“重大變故”的內涵存在諸多的解讀,有的采購人把所謂“單位為了節約財政資金”作為廢標理由,有的供應商把所謂的“廠家停止生產”不能供貨作為拒絕履行合同的理由等。凡此種種理由是否都可以作為“重大變故”的成立條件,筆者以為不可以。其理由如下: “重大變故”屬于不可抗力范疇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即包括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等情況,也包括國家政策的變化,如機構合并、撤銷、縮緊財政開支等,這些政策的變化必須堅決執行;同時還包括企業破產和重組、產品升級換代、產品停止生產、企業撤銷、企業發生重大火災和安全事故等。這些現象均屬于不可抗力。 一是自然災害是人力所不能克服的。某行政機關原來要采購一批監控設備,后因洪水來了以后,機關大樓浸泡在水中,所有的設備設施均處于癱瘓狀態,如果再按原計劃購置監控設備則屬于浪費國家資財,所以取消該采購項目。 二是某些人為因素引起的災害也是無法克服的。例如某鎮政府因發生火災事故,將整個辦公樓化為廢墟,原計劃購置一批家具變得無意義,只能等新辦公樓修繕后再行采購。 三是國家政策的變化不是地方政府和機關所能夠掌控的。例如某市原計生委要購置一批儀器設備,因國家機構的整合,計劃生育工作整合到衛生部門,財政部門將原來的采購儀器設備的資金劃歸到新成立的機構賬下,市計生委沒有了購置儀器設備的賬戶和資金來源,直接影響到采購項目的實施,所以該采購項目必須取消。 四是國家政策調整不允許繼續項目采購。如某市社團機關計劃修繕本機關辦公樓,因該市執行國家緊縮財政開支政策,凡可不開支的資金一律不予開支,該項目屬于可修可不修之列,其修繕資金被凍結,致使項目在本財政年度內無法實施,項目只能取消。 五是企業破產和重組導致采購項目無法實施。如某省局計劃單一來源采購一批軟件,由于單一來源供應商破產后重新組建一新的公司,其公司名稱與原采購供應商名稱發生偏離,以致相關政府采購的協商公告、協商文件、采購合同等無法再沿用,只能廢標后重新組織采購,否則無法實施下去。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企業的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故,如某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供應商,因管理不善,生產車間發生重大火災,造成生產設備和生產人員的重大毀損,供應商不可能在短期內恢復生產,只能廢標。 六是上游企業的原材料發生斷檔市場找不到原來配置的產品使采購項目無法再繼續實施。如某機關計劃采購一批IT設備,由于市場供應商的上游芯片廠家停止供應,導致該IT設備沒有辦法提供,只能取消采購項目。 “重大變故”不能適應的情形 市場經濟是社會化的商品經濟,具有平等性,競爭性、法制性和開放性等特征,并且引導企業按照社會需要組織生產經營,可以對商品生產者實行優勝劣汰的選擇。因此,市場經濟是一種需方經濟,即市場需要什么,企業就能夠生產什么,用一句常聽到的俗語來概括“只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在政府采購領域也同樣如此,采購人想購置什么樣的產品,市場就能供給什么樣的產品。除了上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在正常情況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四款所闡述的“重大變故”情況是很難發生的。但是,偏偏在正常狀態下,總要發生一些令人意想不到所謂的“重大變故”戲劇性情節: 一是采購人以黨委或者行政辦公會議決定作為“重大變故”的條件。某高校采購一批學生宿舍空調,采購人青睞的是A公司品牌,認為A公司在市場占有率高,其制冷效果好。但經過項目評審后,A公司名列第二,第一名的是B公司。B公司在市場的反響也不錯,但采購人就是不滿意。快到合同簽訂最后期限了,采購人向中標人出示一份蓋有校方紅色大印的文件,言辭措措,講明校長辦公會決定表示要取消采購任務。當然,事情的發展與采購人的愿望恰好相反。 二是采購人以產品不符合參數要求而要終止采購。某檢測機構要采購一臺高端掃描儀,采購人瞄準的是C公司產品,但由于價格因素,成交的卻是D公司。采購人心有不甘,遂以D公司產品不符采購要求而拒絕與之簽訂合同,后經調查證明,D公司投標產品完全符合采購需求,在監管部門介入下,采購人只得老老實實簽訂合同。事后,聽采購人講D公司的產品蠻好用,其工作表現得很出色。 三是采購人以所謂“厲行節約”為借口濫行廢標權力。由《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中“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的情況得知,廢標的決定權掌握在采購人手中,而并非是代理機構和評標專家,因而廢不廢標全憑采購人一句話。但是廢標的權利是不能濫施的。某行政機關采購一批辦公設備,采購人想購買的是S公司的產品,但取勝的是另外一匹“黑馬”E公司,該公司是新型企業,產品設計新穎,性能不亞于S公司,但采購人怕新型產品用不慣,故以“厲行節約”為借口廢標取消采購任務。由于其廢標理由不成立,財政部門并沒有凍結項目資金,另一方面,從技術參數上發現E公司的投標產品要優于S公司,采購人害怕引起法律糾紛,極不情愿地同E公司簽合同,結果發現其產品的性價比非常優秀,喜歡的不得了。 “重大變故”是一個客觀現實的情況,不是一般人力所能夠解決的問題,只要抓住這個根本屬性,那么對其的理解就不會出現太多偏差。 作者:劉躍華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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