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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22日宣布,已印發《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并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國金融科技發展的“四梁八柱”,進一步增強金融業科技應用能力,實現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協調發展,明顯增強人民群眾對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 規劃明確了未來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規劃提出到2021年,推動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居于國際領先水平,實現金融科技應用先進可控、金融服務能力穩步增強、金融風控水平明顯提高、金融監管效能持續提升、金融科技支撐不斷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繁榮發展。 人民銀行表示,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金融業要充分發揮金融科技賦能作用,推動我國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為此,規劃明確,合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豐富服務渠道、完善產品供給、降低服務成本、優化融資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量與效率,使金融科技創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動實體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強化金融科技合理應用,全面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平,將金融科技打造成為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此外,規劃強調,運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管控和金融信息保護,做好新技術應用風險防范,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人民銀行表示,將強化金融科技監管,加快推進監管基本規則擬訂、監測分析和評估工作。夯實金融科技基礎支撐,從技術攻關、法規建設、信用服務、標準規范、消費者保護等方面支撐金融科技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中國招標投標協會 責編:小楠
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研究促進中小企業依托應收賬款、供應鏈金融、特許經營權等進行融資”,旨在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而湖北省黃石市啟動的“政采合同線上信用融資”項目(簡稱“政采貸”)正是落實《指導意見》的具體探索,是指通過招標等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企業,可憑借相關采購合同,獲得銀行貸款。 日前,交通銀行黃石分行為某公司辦理的一筆30萬元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款項順利到賬,標志著湖北省首筆政府采購貸線上融資業務成功辦理,這與市財政局采取的有效舉措是密不可分的。 一、主動探索創新,研究建立互聯互通“政采貸”系統。一是積極謀劃。年初就聯合市人行向市政府上報《關于啟動黃石市“政采貸”項目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請示》,正式啟動黃石市“政采貸”項目;并組織外地學習考察,形成《推動黃石市“政采貸”融資業務建議》,分別上報市政府和省財政廳,市政府和省財政廳要求迅速推進。二是制訂規則。經多方、多次討論,借鑒“他山之石”,結合黃石改革實際,在廣泛征求采購人、金融機構、代理機構、供應商意見后,市財政、市人行、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三家聯合印發《黃石市政府采購合同線上信用融資實施意見》。三是合力推進。為加快“政采貸”項目各相關系統、數據、平臺的對接、改造、升級及軟硬件開發,專門設置了“政采貸”項目工作專班及項目小組,專班、小組多次開會研討,到部門調研,充分考慮控制金融風險和最大限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用足政采政策、優化方案流程,建立了財政、金融機構、采購人、供應商、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數據互聯互通的“政采貸”系統,各銀行可通過系統實時查看供應商政采信息。 二、細化工作要求,確保中小企業融資款項落地。一是明確工作原則和參與方式。政采貸以“協同推進、市場運作、銀企自愿、誠實守信”為原則,鼓勵中小企業(中標供應商),不分政府采購項目的資金性質(含財政性資金和單位自有資金)、不分合同金額,在取得政府采購中標通知書后,通過“政采貸”系統向參與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的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融資,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注冊用戶后都可參與。二是明確各參與方工作職責、保障措施及管理要求。逐一細化壓實了“市財政、人行、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金融機構、采購單位、供應商、代理機構”等七方工作職責。明確了財政部門建立政采貸平臺,人民銀行加強業務督導,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按要求推送數據,金融機構創新開發線上融資產品、建立綠色通道、降低融資利率、明確時限、提供快捷服務,供應商要誠實守信,采購單位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并分別對參與方提出管理要求。三是明確細化融資具體操作流程。有融資需求的中標供應商根據金融機構提供的方案自行選擇符合自身情況的金融產品,通過政采貸系統向金融機構提出融資申請;已與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對接的金融機構均可通過該平臺查看企業政府采購中標信息,接受企業通過平臺提交的貸款申請,并依據政府采購合同和該項目財政預算資金情況,發放貸款;同時,財政部門和采購單位配合做好發放貸款銀行賬號鎖定工作,讓中小企業獲得了新的信用融資渠道,金融機構因為有政府采購合同和項目預算資金保證,放心放貸,且通過線上完成相關貸款程序,實現了“信息多跑路,企業少跑腿”。 三、加強協調推進,著力提升線上融資規模效益。黃石市政采規模年均40億元,涉及近千家小微企業供應商,其融資需求約占年采購金額的30%左右,即黃石市政府采購量可拉動小微企業供應商12億元左右的融資需求。目前,通過參與部門通力配合,系統開發已完成,政府采購系統、政府采購電子商城、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各類數據信息已推送到“政采貸”系統,并按約定向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推送政采信息。截至8月13日,推送“政采貸”系統計劃備案3009條、合同備案2341條、中標公告141條、供應商信息134條。其中,有效推送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20條。市交通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也正積極對接“政采貸”業務。其中,交行、光大、廣發三家市級銀行已開通“政采貸”業務,中行、中信、招行即將開通。 黃石市政府采購合同線上信用融資平臺開通后,將政府采購信息與金融信息對接,實現了財政、金融機構、中標企業、采購人、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互聯互通。這既解決了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讓政府采購的供應商信息、合同信息、中標(成交)信息等融資所需數據在平臺里快速交互,為政采信息流換資金流創造了條件,便利了企業融資,也免除了抵押擔保評估等系列流程及相關費用,簡化了企業融資審批流程,大大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為緩解全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慢、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下一步,黃石市財政還將聯合市人行開展各試點金融機構、采購人、供應商企業等的“政采貸”融資業務專題培訓,著力提升線上融資規模效益,實現“信息流換資金流”,真正做到“普惠金融、服務企業”。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采購人如何確定代理機構?隨機抽取的方式合法嗎? 答:如果所采購的項目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必須委托集中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和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中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第十八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招標公告中必須明確預算價格嗎? 答:招標公告必須明確預算價格。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中公開采購項目預算金額。法》第十三條。 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多少天需要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答:2個工作日內。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采購人代表必須是專家庫里面的專家嗎? 答:不是必須的。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組成,評審專家是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而采購人代表是由采購人授權進入到評標委員會中,可以不在評審專家庫中。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 采購人可以自行采購嗎?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答:采購人可以自行采購。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采購人自行組織開展招標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的能力和條件;(二)有與采購項目專業性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采購單位能不能收取投標保證金? 答:可以。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經未中標人同意,采購人可以把他們的樣品出售或是捐贈嗎? 答:如果未中標人同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樣品自行處理,那就說明未中標人放棄了樣品的所有權,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處理樣品。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二十二條第三款,采購活動結束后,對于未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經未中標人同意后自行處理;對于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 采購單位的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參與評標,需要采購單位的授權嗎? 答:需要采購單位的授權。法律依據為《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2〕69號文)要求,采購人委派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的,要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授權函。 采購檔案依法應由誰保管?是采購人、代理機構,或者監管部門? 答: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保管?!墩少彿ā返谒氖l明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政府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六條也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招標采購檔案,妥善保存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 采購人招標場館運營維護,現場筆試維護相關知識,得分60分以下不得進入下一輪談判,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根據財政部74號令第三十條規定,談判小組應當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并根據談判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談判。未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談判小組應當告知有關供應商。第三十一條 談判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并給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另外,題中采購人的要求也涉嫌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什么是評標基準價? 答:評標基準價就是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法律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中明確,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評標基準值的確定,需要考慮小微企業價格折扣嗎? 答:應先對小微企業的價格進行扣除,然后再確定基準價。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作出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具體扣除比例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確定。 公開招標能使用最低評標價法的評審方法嗎? 答:可以。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政府采購招標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 使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項目可以采用綜合評分法嗎? 答:競爭性談判適用最低評標價法。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74號令)第三十五條的,談判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選人,并編寫評審報告。 技術標準相同的貨物,可以用綜合評分法評標嗎? 答:不可以,應該用最低評標價法進行評標。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政府采購項目,報價的評標基準價可以用所有投標人報價的中間價嗎? 答:評標基準價是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不可以用中間價或平均價格來計算。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第六款,價格分應當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的服務項目??梢圆捎米畹驮u標價法評標嗎? 答:不可以,應該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審。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家具類采購能用綜合評分法么? 答:可以。但要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區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明確,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項目,如果投標報價相同,應該如何確定中標人? 答:中標候選人并列的,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托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中標人;招標文件未規定的,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政府采購服務項目,都可以選擇最低評標價法評標嗎? 答:不是,如果是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如果是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就應當采用綜合評分法來評標,對于招標采購方式,可根據項目情況選擇評標方式。
“充分運用政府采購政策鼓勵動員各級預算單位等通過優先采購、預留采購份額方式,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边@是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供銷合作總社日前印發的《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的要求。據了解,三部門發布的《關于印發<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庫〔2019〕41號)明確,制定《方案》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消費扶貧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29號)。政府采購記者研讀《方案》后發現,落實好《方案》,首先要把握好三個時間節點,同時應做好三項重點工作、抓好五個機制。 把好三個時間點 避免誤扶貧大計 2019年9月15日前,各省級扶貧部門將本地區貧困縣填寫的《貧困縣重點扶貧產品供應商推薦名錄》和審核認定后的《貧困縣重點扶貧產品供應商建議名錄》報國務院扶貧辦匯總。 2019年10月底前,建成集“交易、服務、監管”于一體的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以下簡稱網絡銷售平臺),實現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在線展示、網上交易、物流跟蹤、在線支付、產品追溯的一站式聚合。編制國家級貧困縣重點扶貧產品供應商名錄(以下簡稱供應商名錄),首批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入駐網絡銷售平臺,鼓勵各級預算單位通過網絡銷售平臺先行啟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政策支持消費扶貧數據庫(以下簡稱消費扶貧數據庫),啟動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交易數據統計工作。消費扶貧數據庫系統啟用,部分地區啟動試點示范。國務院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發布首批供應商名錄,供銷合作總社啟動供應商培訓工作。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扶貧部門按要求匯總本地區預算單位預留采購份額比例報財政部備案。 2020年起,各級預算單位全面啟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定期通報預算單位購買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有關省份推進政府采購支持脫貧攻堅、供應商帶貧益貧等情況,國務院扶貧辦組織開展核查評估等工作。各級預算單位通過網絡銷售平臺全面啟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依托網絡銷售平臺定期統計和通報采購情況。動態更新和豐富完善供應商名錄,推動全社會廣泛參與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網絡銷售平臺逐步向非政府采購領域拓展,全社會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的積極性活躍度顯著增強。 做好三項重點工作 確保扶貧落到實處 《方案》明確了三項重點工作:一是加強貧困地區農副產品貨源組織;二是搭建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銷售平臺;三是組織引導預算單位購買貧困地區農副產品。 《方案》要求貧困縣扶貧部門做好農副產品貨源組織工作,要引導本地區市場主體按照市場需求發展本地區特色優勢產業,打造區域公共品牌,實現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產地、質量等可追溯。產品和供應商建議名錄要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優先支持參與全國民營企業“萬企幫萬村”行動的市場主體。網絡銷售平臺實行“零收費”。除按商業原則由平臺代收的通道費、第三方服務費及履約保證金外,不向供應商收取入場費、平臺使用費等相關費用,不向預算單位收取交易服務費。 根據《方案》,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匯總預算單位預留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比例等信息,指導本級預算單位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各預算單位要加強農副產品采購工作的計劃安排,按照預留比例通過網絡銷售平臺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不得拖欠。鼓勵各級預算單位工會組織通過網絡銷售平臺采購工會福利、慰問品等。有關單位工會采購金額納入本單位扶貧統計范圍。鼓勵承擔定點幫扶任務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預留一定采購比例,通過網絡銷售平臺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 抓好五個機制 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為了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方案》明確了組織保障機制、利益聯結機制、宣傳引導機制、激勵約束機制、監督舉報機制。 在組織保障機制方面,《方案》明確,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會同供銷合作總社等有關部門統籌推進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各省級財政部門、扶貧部門要會同供銷等有關部門建立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形成合力,統籌推進、指導、協調本地區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 對于利益聯結機制,《方案》要求,各級扶貧部門要把促進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銷售、增加建檔立卡貧困戶收入作為主要目標,建立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供應商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切實把政府采購支持脫貧攻堅的成效體現在幫助貧困地區脫貧、貧困戶增收上。對帶貧益貧效果好的供應商可做優先重點推介。對帶貧益貧效果弄虛作假的供應商,將取消供應商資格,情節嚴重的對所在貧困縣和省份進行通報。 同時,《方案》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扶貧部門要做好本級預算單位培訓指導工作,加強政府采購支持脫貧攻堅政策與成效宣傳,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示范,及時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優秀做法,鼓勵和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加大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力度。 根據《方案》,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將定期對預算單位購買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有關省份推進政府采購支持脫貧攻堅、供應商帶貧益貧等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積極、成效明顯的預算單位和地方,予以通報表揚。建立供應商評價和退出機制。對存在弄虛作假、以次充好、擾亂市場行為的供應商取消入駐和上架資格,出現嚴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的供應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并向所在貧困縣進行通報;對供應商出現問題較多的貧困縣及其所在省份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限制或取消其推薦本地區農副產品和市場主體的資格。 《方案》明確,社會公眾發現平臺或供應商有違法違規、虛假瞞報等情況,可及時向國務院扶貧辦消費扶貧工作專班和“12317”監督舉報電話舉報。國務院扶貧辦將委托第三方開展核查評估,組織專家、媒體等開展暗訪,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借機斂財、“搭便車”等現象。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2019以來,江西省婺源縣財政局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放管服”改革作為抓手,以財政改革創新為主線,在政府采購審批上做減法,在監管和改革創新上做加法,在服務上做乘法,不斷夯實政府采購工作基礎,有效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放”,簡化流程。明確采購人是政府采購的主體,根據《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財政部門取消了審核招標文件和開標現場監督,由采購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特點自行選擇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確定采購項目預算并且自行確定選擇代理機構,對整個采購項目負主體責任。簡化政府采購流程后,政府采購程序變得更加簡易便捷。 “管”,重點加強監督。該縣財政局通過建立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監管,采取單位自查、考核組聽取匯報、現場檢查、抽查檔案資料等形式,完成對全縣采購項目檢查抽查考核工作。并形成對代理機構檢查的常態化監管模式,在對2018年度開展全縣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檢查中,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圓滿完成了對全縣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考核。 “服”,優化服務提高效率。該縣在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實現了政府采購項目的全流程電子化和合同備案的電子化,改變了以往紙質備案流轉的手工處理方式,實現從“簽字蓋章”到“電子簽章”,從“跑財政”到“在單位點鼠標”足不出戶全天候辦理的新模式,采購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江蘇省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受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委托,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圓滿完成2019年新北區高清卡口視頻監控系統建設項目的采購工作。項目中標金額1454.36萬元,節約資金14.14萬元。 據了解,新北區當前正處于大發展、大轉變的關鍵時期,為加快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努力構建現代化的治安防控體系,自2012年起,全區已累計投入3.5億元用于公安機關視頻監控系統數字化改造。但由于近年來新建道路、外來人口、機動車輛不斷增多,全區道路高清卡口補建需求較大;另外,隨著人像識別技術在公安領域的廣泛應用,原有卡口系統僅靠車輛研判模式急需向人車結合研判模式提檔升級。 此次采購的高清卡口視頻監控系統建設項目包括升級改造及新建109處高清卡口及視頻監控系統和機房改造系統。項目建設完成后,將進一步織密新北區道路監控網絡,構建起覆蓋全區各治安卡口、交通要道、大型聚集場所、治安復雜區域和要害部位的立體化治安監控系統, 實現全景視頻、多維數據的智能融合應用,全面提升公安部門技防建設、治安管理水平,從而為助推“平安新北”“智慧新北”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責編:小楠
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從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有關要求,根據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的規定,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廣州市財政局日前下發了《廣州市財政局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穗財采[2019]22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廣州市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指導意見》的要求,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并列出了九類將重點清理和糾正的妨礙公平競爭九類規定和做法。 (一)以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股權結構,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平等條款,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區別對待; (二)除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門另有規定的情形外,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 (三)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 (四)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條件、經營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五)要求供應商購買指定軟件,作為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 (六)不依法及時、有效、完整發布或者提供采購項目信息,妨礙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七)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 (八)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購人采用隨機方式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九)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的情形。 另外,《通知》還就加強政府采購執行管理;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以及完善政府采購質疑投訴和行政裁決機制等方面分別作出了細化規定。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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